【2026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】元旦上路:病假與全勤獎金怎麼算?

【2026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】元旦上路:病假與全勤獎金怎麼算?

Mar 02, 2026
【2026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】元旦上路:病假與全勤獎金怎麼算?

在今年,2026 年元旦起,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的修正條文正式施行。本次修正條文已正式刊載於行政院公報。主管機關勞動部也同步公布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條文相關Q&A說明,提供給大眾對這次修正條文有一定的參考。

這次的整體修法方向全都指向:

保障勞工依法請假之權利、免因請假遭受不利對待,並強化家庭照顧需求的制度支持

這次的修正幅度並沒有很多,而是針對實務上一直以來爭議較多的部分進行補強,尤其針對:

  • 家庭照顧需求的明文化
  • 病假與全勤獎金扣發方式
  • 請病假是否構成不利處分
  • 舉證責任的分配

其中,影響企業老闆最直接的,就是前陣子討論度很高的全勤獎金制度調整的空間大幅縮減

本文將帶您以最簡單的方式認識本次的修正到底修正了哪裡,以最貼近大眾的方式為完整解析。

本次修正針對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7 條、第 9 條,並新增第 9 條之 1

(一)修法背景與理由簡述

依勞動部說明,本次修法主要基於三個理由:

  1. 因應高齡化與家庭照顧需求增加
  2. 避免勞工因依法請病假而遭實質懲罰
  3. 回應實務上「請一天病假即全扣全勤」的爭議

立法目的在於:讓請假權回歸權利本質,而非成為懲罰工具

(二)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

條文修正前重點修正後重點影響層面
第7條(事假)14 日, 事假、不給薪明確增列: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得請事假;並得以小時為單位家庭照顧更具彈性
第9條(全勤)婚、喪、公傷、病、公假等不得扣全勤普通傷病假若扣全勤,須依比例計算家庭照顧事假不得影響全勤全勤制度重大改變
新增第9條之1病假 10 日內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;雇主負舉證責任管理權限受限

(三)特別強調:修法後,家庭照顧事假與不得扣全勤情形

🔸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7 條規定,勞工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(包括直系親屬、配偶等)得請事假,並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申請。

🔸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規定,因家庭照顧而請事假,不得影響全勤獎金。

此外,原本即不得扣全勤的情形仍包括:

  • 婚假
  • 喪假
  • 公傷病假
  • 公假
  • 特定流產情形

💡也就是說,雇主可扣全勤的空間,已明顯被限縮。

(一)修法前常見企業運用【請一天就歸零】的全勤管理模式

過去不少公司採行所謂「當月請普通傷病假一次,即全額扣除全勤獎金」的管理方式,此類作法在實務上並不少見。

(二)2026年仍維持原制度,可能面臨的問題?

若企業於 2026 年元旦後仍維持「請一天病假即全扣全勤」的制度,法律風險將明顯升高。原因在於新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已明定,普通傷病假扣發全勤獎金,僅得依請假日數比例為之

💡換言之,「全有全無」式扣發方式,已不符修法精神。

依照主管機關勞動部公布的修法 Q&A 說明:

若雇主因勞工依法請病假,可能被認定違反勞動法令,而採取全額扣發全勤或其他不利措施,可能構成違法,並得依《勞動基準法》裁罰。

可能被認定為「不利處分」的情形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扣發全勤獎金
  • 因病假降低考績
  • 調整班別或工作內容
  • 影響升遷
  • 影響獎金發放

尤其是這次新增的第 9 條之 1 規定:

📌 病假未超過 10 日者,雇主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。
📌 若勞工主張遭受不利對待,雇主須負舉證責任。

這代表舉證壓力將落在公司端

修法後全勤管理的條件增加,有些雇主會思考「既然不能全扣,那乾脆把全勤制度取消?」

💡關鍵在於該全勤獎金是否已落入工資範疇。

(一)判斷關鍵:是否屬於工資?

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 條第 3 款:

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包含各種名義之:

  • 經常性給與
  • 固定性給與

若全勤獎金:

  • 每月固定發放
  • 與出勤條件連動
  • 長期形成慣例

則極可能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。

(二)若直接刪除,可能產生的成本

若屬工資,片面刪除可能涉及:

  • 變相減薪
  • 勞資協議變更問題
  • 勞動契約內容變動
  • 衍生補發、追溯爭議

因此,刪除制度本身,未必比調整制度風險更低。

與其問「怎麼規避」,不如思考:

▶️修法後有哪些制度設計空間?可能方向包括:

1️⃣比例扣發制

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:依普通傷病假日數比例計算扣發,避免全額扣除。

2️⃣制度結構重整

  • 將全勤部分納入固定薪資
  • 或改為績效獎金制度
  • 透過合法程序變更工作規則

💡重點在於任何調整,都應符合《勞工請假規則》與《勞基法》規範。

Q1:請一天病假,公司可以全額扣全勤嗎?

☑️不可以。

修正後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規定,普通傷病假若影響全勤,只能按請假日數比例扣發,不能「請一天就歸零」。

Q2:請病假會被扣考績或影響升遷嗎?

☑️原則上不可以。

新增第 9 條之 1 規定,病假未超過 10 日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;即使超過,也不能僅以病假天數作為處分理由,且雇主須負舉證責任。

Q3:家庭照顧事假會影響全勤嗎?

☑️不會。

修法後法律規定,為照顧家庭成員請事假,不得影響全勤獎金。

Q4:把全勤獎金取消,就沒有問題了嗎?

☑️未必。


若全勤獎金屬於「經常性、固定性給與」而被認定為工資,企業片面取消,恐涉及變相減薪之爭議。

2026年新修正條文正式上路後,各路老闆的請假制度管理方式都必須進行全面的重新檢視。新制度的上路並非全面否定企業老闆的差勤管理權,而是要求:

▶️出勤管理與獎金制度,必須與勞工依法請假權利取得平衡。

若企業方仍沿用舊制,或在調整制度時未全面審慎規劃新上路的制度,就極有可能引發後續勞資爭議。

☀️証信法律事務所熟稔各類勞資爭議、工作規則調整、制度設計與訴訟策略。若企業、人資正面臨檢討差勤制度,或勞工因請假問題產生爭議,歡迎線上諮詢,將由專人協助評估風險與對應策略,協助您在新法架構下穩健前行。

如果你對勞動法相關文章有興趣,歡迎來看

  • 本文為一般性法律資訊之整理與說明,非屬具體法律意見或法律建議。
  • 文章內容不宜作為訴訟、法律主張或行政程序之直接依據。
  • 相關法令及實務見解具時效性,請以最新公布之法規與現行有效見解為準。
  • 本文著作權歸「証信法律事務所」所有,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使用。

撰文者

marketing@jensin.tw

您可能感興趣的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