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上路|病假、全勤獎金與不利處分一次看懂
在今年,2026 年元旦起,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的修正條文正式施行。本次修正條文已正式刊載於行政院公報。主管機關勞動部也同步公布修正條文對照表與修正條文相關Q&A說明,提供給大眾對這次修正條文有一定的參考。
這次的整體修法方向全都指向:
保障勞工依法請假之權利、免因請假遭受不利對待,並強化家庭照顧需求的制度支持。
這次的修正幅度並沒有很多,而是針對實務上一直以來爭議較多的部分進行補強,尤其針對:
- 家庭照顧需求的明文化
- 病假與全勤獎金扣發方式
- 請病假是否構成不利處分
- 舉證責任的分配
其中,影響企業老闆最直接的,就是前陣子討論度很高的全勤獎金制度調整的空間大幅縮減。
本文將帶您以最簡單的方式認識本次的修正到底修正了哪裡,以最貼近大眾的方式為完整解析。
一、2026年新上路《勞工請假規則》重點解析
本次修正針對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7 條、第 9 條,並新增第 9 條之 1。
(一)修法背景與理由簡述
依勞動部說明,本次修法主要基於三個理由:
- 因應高齡化與家庭照顧需求增加
- 避免勞工因依法請病假而遭實質懲罰
- 回應實務上「請一天病假即全扣全勤」的爭議
立法目的在於:讓請假權回歸權利本質,而非成為懲罰工具。
(二)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
| 條文 | 修正前重點 | 修正後重點 | 影響層面 |
| 第7條(事假) | 14 日, 事假、不給薪 | 明確增列: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得請事假;並得以小時為單位 | 家庭照顧更具彈性 |
| 第9條(全勤) | 婚、喪、公傷、病、公假等不得扣全勤 | 普通傷病假若扣全勤,須依比例計算;家庭照顧事假不得影響全勤 | 全勤制度重大改變 |
| 新增第9條之1 | 無 | 病假 10 日內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;雇主負舉證責任 | 管理權限受限 |
(三)特別強調:修法後,家庭照顧事假與不得扣全勤情形
🔸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7 條規定,勞工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(包括直系親屬、配偶等)得請事假,並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申請。
🔸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規定,因家庭照顧而請事假,不得影響全勤獎金。
此外,原本即不得扣全勤的情形仍包括:
- 婚假
- 喪假
- 公傷病假
- 公假
- 特定流產情形
💡也就是說,雇主可扣全勤的空間,已明顯被限縮。
二、過去常見的管理方式,修法後會有甚麼風險
(一)修法前常見企業運用【請一天就歸零】的全勤管理模式
過去不少公司採行所謂「當月請普通傷病假一次,即全額扣除全勤獎金」的管理方式,此類作法在實務上並不少見。
(二)2026年仍維持原制度,可能面臨的問題?
若企業於 2026 年元旦後仍維持「請一天病假即全扣全勤」的制度,法律風險將明顯升高。原因在於新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已明定,普通傷病假扣發全勤獎金,僅得依請假日數比例為之。
💡換言之,「全有全無」式扣發方式,已不符修法精神。
三、修法後若仍全額扣發,可能產生的法律效果
依照主管機關勞動部公布的修法 Q&A 說明:
若雇主因勞工依法請病假,可能被認定違反勞動法令,而採取全額扣發全勤或其他不利措施,可能構成違法,並得依《勞動基準法》裁罰。
可能被認定為「不利處分」的情形,包括但不限於:
- 扣發全勤獎金
- 因病假降低考績
- 調整班別或工作內容
- 影響升遷
- 影響獎金發放
尤其是這次新增的第 9 條之 1 規定:
📌 病假未超過 10 日者,雇主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。
📌 若勞工主張遭受不利對待,雇主須負舉證責任。
這代表舉證壓力將落在公司端。
四、乾脆刪掉全勤獎金,可以嗎?
修法後全勤管理的條件增加,有些雇主會思考「既然不能全扣,那乾脆把全勤制度取消?」
💡關鍵在於該全勤獎金是否已落入工資範疇。
(一)判斷關鍵:是否屬於工資?
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 條第 3 款:
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包含各種名義之:
- 經常性給與
- 固定性給與
若全勤獎金:
- 每月固定發放
- 與出勤條件連動
- 長期形成慣例
則極可能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。
(二)若直接刪除,可能產生的成本
若屬工資,片面刪除可能涉及:
- 變相減薪
- 勞資協議變更問題
- 勞動契約內容變動
- 衍生補發、追溯爭議
因此,刪除制度本身,未必比調整制度風險更低。
五、修法後制度調整,可以怎麼思考?
與其問「怎麼規避」,不如思考:
▶️修法後有哪些制度設計空間?可能方向包括:
1️⃣比例扣發制
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:依普通傷病假日數比例計算扣發,避免全額扣除。
2️⃣制度結構重整
- 將全勤部分納入固定薪資
- 或改為績效獎金制度
- 透過合法程序變更工作規則
💡重點在於任何調整,都應符合《勞工請假規則》與《勞基法》規範。
六、實務常見問答(Q&A)
Q1:請一天病假,公司可以全額扣全勤嗎?
☑️不可以。
修正後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 條規定,普通傷病假若影響全勤,只能按請假日數比例扣發,不能「請一天就歸零」。
Q2:請病假會被扣考績或影響升遷嗎?
☑️原則上不可以。
新增第 9 條之 1 規定,病假未超過 10 日不得因請假為不利處分;即使超過,也不能僅以病假天數作為處分理由,且雇主須負舉證責任。
Q3:家庭照顧事假會影響全勤嗎?
☑️不會。
修法後法律規定,為照顧家庭成員請事假,不得影響全勤獎金。
Q4:把全勤獎金取消,就沒有問題了嗎?
☑️未必。
若全勤獎金屬於「經常性、固定性給與」而被認定為工資,企業片面取消,恐涉及變相減薪之爭議。
律師實務提醒|新制上路❕差勤制度必須合法平衡、審慎調整
2026年新修正條文正式上路後,各路老闆的請假制度管理方式都必須進行全面的重新檢視。新制度的上路並非全面否定企業老闆的差勤管理權,而是要求:
▶️出勤管理與獎金制度,必須與勞工依法請假權利取得平衡。
若企業方仍沿用舊制,或在調整制度時未全面審慎規劃新上路的制度,就極有可能引發後續勞資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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