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又沒騙人,只是借他帳戶而已,應該沒事吧?」
阿強最近在社群平台看到一則廣告:「帳戶短期租用,一次1000元,現領現付,保證合法」,他心想反正自己帳戶很久沒用,租出去賺個零花錢剛剛好。沒想到幾週後,他突然接到警察來電:「你的帳戶涉及詐騙資金流向,請配合調查。」
阿強傻眼:「我只是借個帳戶,又沒詐騙,怎麼會有罪?」
阿強的帳戶,被詐騙集團用來轉帳、提領、聯絡受害人,讓他一腳踏進了「幫助詐欺取財」的地獄門票。
⚖️律師解析:提供帳戶、門號可能構成「幫助詐欺罪」!
根據《刑法》第30條:「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,為幫助犯。」
這句話的意思很簡單:就算你沒直接去詐騙,只要有協助完成詐騙流程,都算是共犯!
✅ 常見構成情境如下:
- 將自己名下的金融帳戶或提款卡交給他人使用
- 提供手機門號,供詐騙集團聯絡被害人或轉接訊息
- 將帳戶資料出租、販售、借用給陌生人
這些行為,若讓詐騙者得以隱匿身分、收取贓款、聯繫被害人,就足以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,被依法起訴,最重恐面臨刑責與民事賠償雙重風險!
🧠你可能以為的「無罪理由」,其實法院不一定買單!
❌「我不知道他是詐騙集團」
→ 但你有沒有盡到合理警覺義務?隨便把帳戶賣給網友,本身就不合理。
❌「我沒參與詐騙過程」
→ 沒錯,但你幫他完成提款或收款的關鍵一環,仍是法律上的幫助犯。
❌「我只拿了幾百塊」
→ 再少也是共犯,而且民事責任上要連帶賠償所有被害人損失,可不是你分到多少就賠多少!
🚨更多風險:不只刑責,還可能賠到脫褲子!
提供人頭帳戶或門號的行為,除了會被認定為幫助犯,還可能因為屬於共同侵權行為人,被判賠全部詐騙損失金額。
- 📌 少則數萬,多則百萬、千萬,會讓你「三千賣帳戶,三年背債」。
- 📌 還可能違反《洗錢防制法》、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》,讓案件再升級!
✔ 普通詐欺罪、準詐欺罪等,若刑期判6個月以下,有機會易科罰金
✘ 電腦設備詐欺罪、加重詐欺罪則無法易科罰金
若能在偵查或審理過程主動和解,有機會減輕刑責,甚至獲得緩起訴或緩刑
🧯我被騙交出帳戶怎麼辦?4步驟快速止血!
若你是遭詐騙集團騙去帳戶或門號,請立刻採取以下步驟:
1️⃣ 立即停用帳戶/門號,通知銀行或電信業者凍結使用。
2️⃣ 詳細記錄被騙經過(時間、對話、金流)當作日後證據。
3️⃣ 前往警局報案備案,並保留報案三聯單。
4️⃣ 尋求律師協助辯護與自保,協助釐清角色、爭取無罪或免責。
📌 若能提出完整佐證,有機會被認定為受害人而非共犯!
🧾結語:帳戶不是用來出租的,是法律責任的延伸!
在這個詐騙橫行的時代,帳戶與門號早已成為犯罪集團的基本工具。他們不需要你聰明,只需要你不夠警覺。別以為只賣帳戶、借門號沒事,從你交出去的那一刻起,就可能被警方鎖定、法院認定、被害人索賠。
証信法律事務所提醒您:
若您擔心自己曾經交出帳戶或門號、不確定是否會被追究責任,或已被列為嫌疑人,請立即與律師聯繫。我們可協助您釐清案件角色、整理佐證資料、主張法律立場,力爭最有利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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