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害|【一場出差之夜,換來一生陰影】性侵害法律處理 7 步驟

性侵害|【一場出差之夜,換來一生陰影】性侵害法律處理 7 步驟

May 04, 2025

32歲的邱小姐於知名金融業擔任業務人員,某次與主管出差至高雄,深夜宵夜後,主管以「討論業務」為由進入房間,對她進行肢體侵犯。邱小姐當場多次拒絕,並強調「不可以」,對方仍執意撲倒她。

幸好她先行啟動手機錄音,次日報警。警方依據錄音、飯店出入紀錄與驗傷報告等蒐證資料,成功讓加害人依《刑法》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被判刑2年10月,並須賠償精神慰撫金。

根據中華民國《刑法》第221條至229條與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之規定,性侵害是指在未經當事人自由且明確同意下,進行性交或猥褻行為的行為。無論是否使用暴力脅迫,只要對方未表示同意,即可能構成犯罪。

📌 重點條文摘要:

  • 刑法第221條:對人施以強制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• 刑法第227條: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或猥褻,即便未施暴亦屬違法。
  •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:保障被害人免於二次傷害,提供必要陪同與保護措施。

1️⃣ 保留現場與證據

  • 不洗澡、不更換衣物,保留衣物、指甲殘留物等有利證據。
  • 保留對話紀錄、LINE訊息、監視器畫面、錄音等間接證據。

2️⃣ 立即就醫與報案

  • 儘速前往具性侵處理機制之醫院驗傷,警方會開立驗傷單作為未來訴訟依據。
  • 撥打113專線或親至警局報案,並詳細說明經過。

3️⃣ 尋求律師與社工支援

  • 聯繫專業律師協助性侵案件法律程序。
  • 可請求社工、保護人員陪同出庭與筆錄,減少心理壓力。
法律程序說明
報案與筆錄警局說明情況,製作筆錄,可請女性警員與保護員陪同。
驗傷與蒐證警方會協助至醫療院所驗傷,取得驗傷單供法院使用。
檢察官偵查檢察官調查蒐證資料,視情況起訴加害人。
刑事訴訟審判進入法院審理程序,如證據成立將定罪處罰。
民事賠償訴訟被害人可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精神慰撫金、醫療費、工作損失等賠償。

Q1:事發後幾天內可以報案?

A:無期限限制。 性侵案件絕大多數屬非告訴乃論罪,即使數日後才報案也有效。

Q2:沒有目擊證人怎麼辦?

A:仍可報案。 錄音、訊息紀錄、心理創傷等均可作為間接證據使用。

Q3:加害人是主管或熟人還能提告嗎?

A:可以。 法律對加害人身份不設限,並有保密與不公開審理機制保障隱私。

許多性侵案件關鍵在於是否勇敢揭露真相。你的沉默,可能讓對方繼續加害他人,而你的一次勇敢,可能點燃更多人的自救希望。

証信法律事務所提供專業的性侵害法律支援,從報案、蒐證、到出庭求償,我們與您並肩作戰,守護您應有的權益與尊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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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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