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媒體報導,一起民眾因不當接觸、騷擾野生動物而遭檢舉調查的事件,再度引發社會關注。當事人原以為只是出於好奇、好玩,並未意識到該野生動物屬於法律高度保護的對象,相關行為卻已落入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所禁止的範圍,不僅可能面臨高額罰鍰,情節嚴重者,甚至須負擔刑事責任。
這類案件在實務上並不罕見。許多民眾常誤以為「沒有買賣、沒有刻意傷害就沒關係」,卻忽略只要行為對象是保育類野生動物,即便只是騷擾、虐待,也可能直接構成犯罪。本案正凸顯一般人最容易忽略的法律風險,也提醒社會大眾:對野生動物「不當接觸」,後果往往比想像中更為嚴重。
為什麼野生動物會受到這麼嚴格的法律保護?
政府為了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,特別制定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保護野生動物族群量,使其免受頻臨絕種危機的威脅。法律的核心精神在於:野生動物不是「無主物」,更不是可以任意對待的對象。一旦民眾的行為涉及法律所禁止的態樣,即便主觀上沒有惡意,仍可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保育類 vs 一般類野生動物:法律責任大不同
在法律效果上,是否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屬於「保育類野生動物」,將直接影響行為人需負擔的是刑事責任,或僅止於行政罰鍰。
一、保育類野生動物:哪些行為會直接跨入刑責?
若行為對象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,法律對行為態樣的管制強度顯著提高,不再只是行政裁罰,而是直接進入刑事責任的評價範圍。實務上,凡涉及下列行為類型者,即高度可能構成犯罪:
- 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
- 獵捕、宰殺
- 騷擾、虐待
- 輸入或輸出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法律所稱的「騷擾」與「虐待」,並不限於造成明顯傷害或死亡結果。只要行為足以干擾野生動物正常活動,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,即可能被認定已跨越法律紅線。至於各類行為所對應的具體條文與刑責,實務上可整理如下表。
🚩實務上常見的違法態樣:
| 法律依據 | 違法行為類型 | 行為說明 | 法律責任 |
|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40 條 | 非法輸出入、買賣或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 | 未經主管機關同意,輸出、輸入、買賣,或意圖販賣而陳列、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。 常見態樣包含:自國外進口保育類受精卵,或交易象牙、犀牛角、玳瑁製品等。 |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金 |
|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41 條 | 非法獵捕、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 | 原則上禁止獵捕、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,僅於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,或基於學術研究、教育目的並經主管機關許可時例外允許。 另不得使用炸藥、毒物、電擊、麻醉物、陷阱、獸鋏或其他法律禁止方式。 |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金 (未遂亦罰) |
|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42 條 | 騷擾或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 | 未具合法事由而騷擾或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。 騷擾:以藥品、器物或其他方式干擾野生動物。 虐待:以暴力或不當方式致其受傷或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。 | 原則:1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 6–30 萬元罰金 致死: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10–50 萬元罰金 |
🔴 特別提醒: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第 40 條者,不僅販售者會觸法,凡參與買賣行為的「買家」同樣可能構成犯罪,珍稀與保育類物種及其產製品的交易務必全面避免。
📌補充說明:實務上常見最容易被忽略的踩雷行為
在實務案件中,以下行為經常讓民眾在「不自覺」的情況下觸法:
- 在野外或海邊捕捉保育類野生動物合照(如台灣山椒魚、穿山甲、綠蠵龜)
- 為拍攝夜行性動物或昆蟲,夜間以燈光吸引(利用趨光性)
- 為拍攝魚鷹捕魚畫面,以活魚作為誘餌
須特別注意的是,「圈養」本身即可能被認定為騷擾行為,即便主觀上出於照顧或喜愛,仍可能構成違法。
二、一般類野生動物:以行政罰鍰為主
若行為對象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,通常不會直接構成犯罪,而是由主管機關依違規態樣科處行政罰鍰。
例如:
- 未在劃定區域內獵捕
- 未攜帶必要許可證
- 在野生動物保護區內從事禁止行為
依情節不同,可能面臨數萬元不等的罰鍰,主管機關並得沒入野生動物,予以公開放生或遣返。
野生動物怎麼分類?不是「看起來可不可愛」
我國野生動物是否屬於保育類,並非依外觀、稀不稀有,或民眾主觀認知判斷,而是由主管機關依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授權,經專業評估後,公告於正式名錄中。
目前保育類野生動物係分別列載於:
📌 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
📌 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
名錄中的保育物種,橫跨多種動物類群,從常見的哺乳類、鳥類,到一般人較少注意的海洋生物或特定小型物種都有可能被列入。
也正因為保育類的認定是以「是否列入官方名錄」為準,實務上才經常出現「當事人並不知道該物種是保育類」卻已經觸法的情形。然而,從法律角度來看,是否知情,並不影響該行為是否成立違法,不了解名錄內容,並不能作為免責理由。
結語|對野生動物,最安全的選擇就是「不干擾」🚫
從實務經驗來看,多數案件並非出於惡意,而是因法律意識不足,在拍照、把玩、追逐或自行處置的過程中,無意間跨越法律紅線。
証信法律事務所的提醒民眾:
- 遇到野生動物,避免接觸、捕捉或餵食
- 不確定是否為保育類時,切勿自行處理
- 發現受傷或異常狀況,應通報主管機關
尊重野生動物,不只是生態倫理,更是法律義務。一次看似無傷大雅的拍照、購買或收藏行為,背後可能隱藏的是刑事責任與高額罰金風險。
若您或親友因涉及野生動物相關事件而面臨檢舉、裁罰或刑事調查,歡迎來証信法律事務所諮詢,或加官方LINE進行線上諮詢,以釐清法律責任並妥善因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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