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】修正重點、第三方不法侵害與勞工保護4大重點一次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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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】修正重點、第三方不法侵害與勞工保護4大重點一次看

Jul 22, 2026
企業遇到顧客辱罵、威脅或暴力事件該怎麼處理?本文整理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修正重點,解析第三方不法侵害、雇主責任、企業預防措施及事件處理流程,協助雇主與人資了解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規範及職場安全管理重點。

前言|勞動部為什麼修正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?

勞工在工作中面臨的風險,除了機械設備或作業環境,也可能來自顧客、病患、家屬、消費者或其他第三人的辱罵、威脅及暴力行為。尤其餐飲、零售、醫療、運輸及其他第一線服務工作,因為經常直接接觸民眾,更容易遇到衝突或不當對待。

配合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,勞動部修正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》,發布第五版內容。除了重新區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的適用範圍,也針對近年服務業勞工遭受顧客、消費者等第三人不當對待的情形,加強相關預防措施的說明。

本文將帶您一次看:

  1.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修正了哪些重點?
  2. 哪些第三方行為可能構成職場不法侵害?
  3. 勞工遭遇第三方不法侵害,雇主可以如何處理?
  4. 遭遇第三方不法侵害,有哪些申訴管道與保護措施?
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,雇主對於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他人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,負有妥善規劃並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的義務。

第五版指引的重要調整之一,是配合職場霸凌新制,重新整理不同類型案件的處理方式。符合職場霸凌規定的案件,應優先依職場霸凌相關規範處理;至於顧客、消費者、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人的暴力、威脅或其他嚴重不當言行,則屬本指引主要關注的職場不法侵害類型之一。

如果事件涉及性騷擾、跟蹤騷擾或就業歧視,也應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、《就業服務法》等相關規定判斷應採取的程序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第五版指引主要提供事業單位規劃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時參考,所列作法並非唯一的處理方式,企業仍可依自身規模、人力配置、工作型態及實際風險彈性規劃。至於個案是否涉及民事、刑事或行政責任,仍須由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具體情況認定。

這次修正特別加強第三方不法侵害的預防。依指引提供的方向,對於需要頻繁接觸顧客或服務對象的工作,企業可以先辨識較容易發生衝突的情境,並事先規劃現場人員遇到問題時的應變方式。

例如,【哪些情況可以請主管協助、何時尋求保全或警方介入,以及員工遇到危險時如何退離現場】,都可以事先納入企業的處理流程。這些安排除了能讓第一線人員有所依循,也有助於降低事件發生後因處理方式產生其他勞資爭議或法律風險。

所謂第三方,可能是顧客、消費者、病患、家屬、服務對象、承攬廠商,或其他因工作而與勞工接觸的人。

第三方不法侵害也不限於肢體暴力。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持續辱罵、恐嚇、威脅、脅迫或其他嚴重不當言行,都可能需要納入職場不法侵害的範圍進一步判斷。依第五版指引的定義,相關行為也可能透過文字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發生。

不過,一般客訴、服務爭議或短暫口角,不會因此直接被認定為職場不法侵害。仍應依行為內容、發生背景、持續時間、手段及對勞工造成的影響個別判斷。

例如,顧客對服務結果表達不滿,與長時間辱罵員工、威脅人身安全或實際推擠攻擊,情況明顯不同。是否已超出正常客訴或溝通範圍,仍須回到具體事件判斷。

🧑‍💼【律師提醒】
第三方不法侵害不限於肢體暴力,持續辱罵、恐嚇或威脅,也可能涉及職場安全問題。事件發生後,建議保存對話、錄音、監視器畫面或其他資料,以利後續申訴及釐清責任。

第三方不法侵害發生時,雇主通常無法像處理內部員工一樣,直接對外部行為人進行懲處。因此,面對仍在持續的衝突,通常應先處理現場安全問題

依第五版指引提供的建議,當顧客或服務對象已經出現威脅、暴力或其他危險情形時,企業可以視現場情況安排主管、保全或其他適當人員介入,必要時將勞工與行為人分開,避免第一線人員繼續單獨面對具有風險的情況。

如果事件已涉及暴力攻擊或明確人身危險,也可以依情況尋求警方協助、安排就醫,並保存監視器畫面或其他資料,供後續調查或法律程序使用。

事件結束後,企業也可以重新檢視現場人力、通報方式及安全措施。如果事件反映出原有流程不足,便可據此調整處理方式,讓第一線人員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,有更明確的應變依據。

勞工遭遇第三方不法侵害時,可以先透過公司內部的申訴或通報管道反映,由公司依事件情況進行後續處理。

如果認為公司沒有依法採取必要措施,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39條規定,工作者可以向雇主、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申訴。雇主不得因工作者提出申訴,而予以解僱、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。

至於事件發生後的協助方式,第五版指引提供企業不同的處理方向,例如依當事人的需求,提供或轉介法律、醫療、心理諮商等資源,或視情況調整相關工作安排,作為後續保護措施的參考。

若工作現場已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,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18條規定,勞工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的情況下,可以自行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場所,同時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。

Q1:顧客辱罵或威脅員工,屬於職場不法侵害嗎?

當顧客、消費者或其他服務對象的言行已經超出合理客訴範圍,出現持續辱罵、恐嚇、威脅或暴力行為,並對勞工的身體或精神安全造成侵害時,就可能進入第三方職場不法侵害的預防及處理範圍。個案是否構成法律上的不法侵害,仍須依具體行為及相關規定判斷。

Q2:遇到暴力顧客時,員工一定要留在現場處理嗎?

當顧客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已經危及勞工安全時,依第五版指引提供的處理方向,企業可以優先降低現場風險,並視情況安排其他人員介入。
必要時,可以將勞工與行為人分開,並依事件嚴重程度尋求保全、警方或醫療資源協助,避免讓第一線人員持續單獨面對具有暴力風險的情況。

Q3:公司沒有處理第三方侵害,勞工還能向哪裡反映?

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39條規定,工作者除了可以向雇主反映,也可以向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申訴。
提出申訴時,可以保留事件經過、公司處理情形、對話紀錄、錄音、監視器畫面或其他資料,供後續釐清雇主是否已依法採取必要的預防及保護措施。

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》第五版提供企業更多第三方不法侵害的預防及處理方向,也讓顧客、消費者及服務對象所造成的辱罵、威脅或暴力問題,受到更多關注。

對企業來說,可以參考指引內容,依自身工作環境建立適合的通報及應變流程;勞工遇到第三方不法侵害時,也應先確保自身安全並保存相關資料。至於雇主是否已盡到法律上的預防及保護義務,仍須依適用法規及個案實際情況判斷。

⚖️【証信法律事務所】具備勞動爭議及職場不法侵害相關案件處理經驗。無論是勞工遭遇第三方不法侵害後的申訴與權益保障,或企業需要檢視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及事件處理機制,若有相關法律問題,歡迎加入官方LINE或來電諮詢,將由專人回覆並提供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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