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|代步車借出去,為什麼風險卻回到車行身上?
近期有新聞案例引發討論:車行提供代步車給客戶使用,沒想到客戶竟然涉嫌毒駕,車行老闆深夜接到警方通知,才知道車輛可能面臨「車牌吊扣2年」的問題。
對車行來說,代步車本來只是提供給客戶在維修期間暫時使用,車行並不是實際駕駛人,也沒有參與客戶的違法行為。然而,從交通法規的角度來看,只要車輛被用於酒駕、毒駕或拒測,除了駕駛人本身可能面臨行政罰與刑事責任外,實際被駕駛的車輛,也可能因此遭移置保管,車牌則可能面臨吊扣;若發生嚴重事故,甚至可能衍生車輛沒入的風險。
也就是說,車行出借代步車,不能只停留在「把鑰匙交給客人」的階段。車輛離開車行後,雖然車行不可能全程監控客戶如何使用,但仍應透過借用流程、書面契約、交車紀錄與事後求償機制,降低車輛被違法使用後所產生的風險。
本文將帶您一次看懂:
- 車行不是實際駕駛人,為什麼代步車還會被扣牌?
- 代步車借出去前,車行該先做好哪些保護?
- 現行毒駕裁罰制度下,車行出借代步車應注意哪些風險?
- 車牌被扣後,車行可以向客戶求償嗎?
文章目錄
Toggle一、車行不是實際駕駛人,為什麼代步車還會被扣牌?
車行遇到這類案件時,最直覺的反應通常是:「涉嫌毒駕的人又不是我,為什麼被扣牌的是我的車?」
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,酒駕、毒駕的法律效果,並不只是處罰駕駛人本身。
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規定,汽機車駕駛人若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、迷幻藥、麻醉藥品或相類似管制藥品的情形,會面臨罰鍰、車輛移置保管及駕照吊扣等處分。
此外,若成立酒駕、毒駕、拒測等法定情形,依規定將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,並於移置保管車輛時扣繳牌照。若因此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情節更嚴重時,甚至可能發生車輛沒入的問題。
換句話說,車行雖然不是實際駕駛人,但如果名下代步車因客戶涉嫌毒駕,或遭認定涉及毒駕情形,車輛本身仍可能被納入行政處分的範圍。這對車行的影響不只是「車被拖走」這麼簡單,還可能包含車牌遭吊扣、代步車長時間無法提供使用、客戶服務受到影響,後續甚至必須同時處理行政救濟與民事求償。
尤其對車行而言,代步車通常不是一般私人交通工具,而是維修服務的一部分。有些車行會準備固定數量的代步車,讓客戶在車輛維修期間仍能通勤、接送家人或處理日常事務。一旦代步車被吊扣牌照,即使車輛本體還在,實際上也可能在相當長的期間內無法正常上路使用。
🧑💼【律師提醒】
車行收到警方通知或交通裁決資料後,不建議只停留在口頭詢問客戶發生什麼事。這時候最重要的是先保存資料,包括代步車借用契約、客戶身分及駕照資料、交車紀錄、LINE對話、監視器畫面、車輛移置保管資料及裁決書等。
如果車行並非實際駕駛人,也沒有明知客戶有酒駕、毒駕或拒測風險而仍交付車輛,卻仍收到吊扣牌照裁決,建議即時保存資料,並評估是否依個案事實及最高行政法院相關見解提出行政救濟。
二、代步車借出去前,車行該先做好哪些保護?
代步車出借本來是服務客戶的一環,但只要車輛離開車行,風險就不完全掌握在車行手上。因此,車行應該把代步車管理當成一套固定流程,而不是每次都靠現場人員臨時判斷。
首先,車行在出借代步車前,應確認借用人的身分與駕照狀態。至少要知道車是借給誰、由誰駕駛、借用期間多久,以及車輛預計什麼時候返還。若客戶沒有駕照、駕照遭吊扣或吊銷,或現場已經出現酒醉、神智不清、疑似施用毒品等狀況,車行就不應該交付車輛。
如果車行在交車時已明顯發現客戶有酒醉、神智異常或疑似施用毒品的狀況,仍將代步車交付使用,後續風險就不只是扣牌或求償問題,也可能衍生車行是否明知風險卻未加以阻止的爭議。
其次,車行應該準備書面的代步車借用契約。實務上,不少車行只是口頭告知客戶:「車先借你騎,修好再回來換。」這種方式在平常也許方便,但一旦發生毒駕、違規、事故或扣牌爭議,口頭約定往往很難證明當初雙方講了什麼。
代步車借用契約中,應明確約定借用人必須合法、安全使用車輛,不得酒駕、毒駕、拒測,也不得轉借第三人或將車輛用於違法行為。若因借用人違法使用車輛,導致車行產生罰鍰、扣牌、拖吊、保管、修繕、營業損失或其他費用,也應約定由借用人負責賠償。
除了借用契約之外,車行也可以考慮在交車時,讓客戶另外簽署簡短的「毒駕、酒駕、拒測告知書」。這份文件的目的,不只是提醒客戶不要違法駕駛,更重要的是在將來發生爭議時,可以用來證明車行已經盡到基本告知義務。
最後,交車與還車都應留下紀錄。車行不一定要把流程設計得非常複雜,但至少應保留交車時間、還車時間、車況照片、車牌、里程數、油量或電量,以及借用人的簽名或電子確認。日後如果要向客戶主張「因你的違法行為導致車牌被扣、車輛無法使用」,這些紀錄都會是重要的求償基礎。
🧑💼【律師提醒】
車行若要更新代步車借用契約,不建議只寫一句「發生任何問題由客人負責」。這種寫法看似簡單,實際上卻容易在日後發生爭議,因為雙方可能會對「任何問題」包含哪些損失有不同理解。
較完整的做法,是將可能產生的損害項目具體寫入契約,例如扣牌期間的使用損失、拖吊費、保管費、修繕費、車輛折舊、替代車成本、行政救濟費用及合理違約金等。若有約定違約金,也應注意金額是否合理,避免將來進入訴訟後遭法院酌減。
三、現行毒駕裁罰制度下,車行出借代步車應注意哪些風險?
近年毒駕案件受到高度關注,尤其新興毒品、毒品煙彈及混合型藥物的使用情形增加,讓交通安全風險更難掌握。對車行而言,除了關注未來修法會怎麼變,更要注意現行法規下,代步車一旦因客戶涉嫌毒駕、遭認定涉及毒駕,或發生相關違規情形,車行應該如何應對。
依現行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規定,汽機車駕駛人若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、迷幻藥、麻醉藥品或相類似管制藥品情形,除駕駛人本身會面臨罰鍰、駕照吊扣等處分外,車輛也可能被當場移置保管;若涉及毒駕、酒駕、拒測等情形,還可能發生吊扣牌照的問題。
因此,車行不能只用「我不知道客戶可能違法使用車輛」作為唯一的風險管理方式。車行當然不是客戶的監護人,也不可能24小時監控客戶行蹤;但作為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,仍應透過契約、告知、身分確認與交車紀錄,證明自己有建立基本管理制度。
至於近期外界討論的毒駕修法,行政院會雖已於2026年6月通過相關修正草案,方向包括強化毒駕查緝、提高毒駕處罰、加重拒測責任及建立更完整的駕照管理制度,但這部分目前仍屬於「行政院會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」的修正草案,尚未完成立法院三讀及正式施行。
📢【特別提醒】
本文討論仍以現行法規為主要依據。行政院修正草案僅作為未來修法趨勢提醒,後續是否正式上路、施行時間及實際條文內容,仍須以立法院審議結果與正式公布條文為準。
四、車牌被扣後,車行應該怎麼做?可以向客戶求償嗎?
車行收到扣牌通知後,第一時間應該怎麼做?
如果代步車已經因客戶涉嫌毒駕或遭認定毒駕,而面臨移置保管或吊扣牌照,車行應先把問題拆成兩條線來處理:一條是行政救濟,一條是民事求償。
實務上,最高行政法院113年度交上統字第2號行政判決曾就「車輛所有人與實際違規駕駛人不同」時,是否仍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規定吊扣車牌,作出重要見解。
該判決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的吊扣牌照處罰,應以「汽機車所有人與實際違規駕駛人為同一人」為前提。若車行僅為車輛所有人,而非實際違規駕駛人,原則上即不應直接引用該條項對車行進行處罰。然而,這並不代表車行完全免責。
若車行「明知」駕駛人有酒駕、毒駕情形仍出借車輛,則可能構成同條例第35條第7項的處罰;
若車行無法證明自己已盡到監督管理責任而無過失,則可能依同條例第85條第3項負推定過失責任。因此,車行在爭取撤銷處分時,仍須證明自身無故意或過失,而非僅主張「非車輛所有人駕駛」。
雖然該判決個案事實是酒駕案件,並非車行代步車或毒駕案件,但其核心見解在於區分「實際違規駕駛人」與「車輛所有人」的責任界線。對車行而言,若代步車係由客戶借用期間涉嫌毒駕,而車行事前並不知情,也未明知風險仍交付車輛,後續若遭吊扣牌照,仍可評估是否依個案證據提出行政救濟。
🧑💼【律師提醒】
行政救濟處理的是「扣牌處分是否正確」。車行應先確認警方通知內容、車輛移置地點、違規通知單、裁決資料及裁決書送達時間。如果車行認為處分有疑義,例如檢測程序、裁罰對象或事實認定有問題,就應盡快評估是否提起行政救濟。
應該如何向造成扣車情況發生的客戶求償?
車行被扣牌後,通常會希望向違法使用車輛,或經程序認定涉及毒駕的客戶求償。原則上,若車行能證明損害是因為客戶違法使用代步車所造成,就有機會向客戶請求賠償。
最直接的依據,是雙方簽署的代步車借用契約。如果契約中已經明確約定不得酒駕、毒駕、拒測,也約定違反者應負賠償責任,車行日後請求損害賠償時,會比較容易說明責任基礎。
車行能否請求拖吊費、移置保管費、取回車輛費用、車輛修繕或清潔費,甚至是扣牌期間無法使用代步車所造成的損失,仍要回到個案證據判斷。重點不只是「有損失」,而是車行能不能證明這些損失確實是因客戶違法使用車輛所造成。
例如車行若主張扣牌期間的使用損失,就應提出具體資料,例如【代步車平常使用紀錄、客戶維修期間的代步車需求、另租替代車的費用、營業調度紀錄,或因無車可借而造成客戶流失的資料】。
🧑💼【律師提醒】
如果雙方沒有簽書面契約,車行也不是完全不能求償。仍可從LINE對話、維修單、交車紀錄、監視器畫面、警方資料等證據,證明車輛是在客戶借用期間因涉嫌毒駕或相關違規情形而遭扣牌,並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。只是沒有契約時,車行要證明雙方約定內容、客戶使用範圍及損害金額,難度會明顯提高。
民事求償處理的是「客戶是否應該賠償車行損失」。車行應同步保存借車契約、借車單、LINE對話、監視器畫面、車輛損害資料、拖吊及保管費用單據,並釐清客戶是否本人駕駛、有無轉借第三人、是否有承認違規或拒絕負責。
這兩條路線雖然都與同一件事情有關,但處理目的不同。行政救濟是為了處理扣牌處分本身;民事求償則是為了追回車行因客戶違法使用車輛所產生的損失。車行不應只做其中一邊,而是應依個案狀況同步評估。
QA|常見問題
Q1:客戶涉嫌毒駕,車行完全不知情,可以直接要求撤銷扣牌嗎?
從車行角度來看,客戶涉嫌毒駕,卻讓代步車面臨扣牌,確實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。但在交通裁決案件中,能不能撤銷扣牌,通常不是只看「車行知不知道」,而是要回到裁罰依據、違規事實、檢測程序、處分對象及個案證據來判斷。
因此,車行若要爭取撤銷扣牌,不能只主張「車行並非實際違規駕駛人」。比較有幫助的做法,是提出代步車借用契約、告知紀錄、借用人簽名、交車紀錄、LINE對話,以及車行未參與違法行為的相關資料,讓法院或裁決機關能夠具體判斷車行在本案中的角色與管理情形。
如果已經收到裁決書,也應特別注意救濟期間。交通裁決案件一旦逾期,後續即使有委屈,程序上也可能難以補救。
Q2:沒有簽代步車借用契約,還可以向客戶求償嗎?
沒有簽書面契約,不代表車行一定不能求償,但後續會比較辛苦。因為沒有契約時,車行必須透過其他證據去還原當時的借車關係,包括車是何時交付、交給誰使用、借用期間多長,以及客戶是否承諾合法使用車輛。
實務上,LINE對話、維修單、客戶簽收紀錄、監視器畫面、警方資料,甚至客戶事後承認借車或違規的訊息,都可能成為證據。不過,若車行完全沒有留下紀錄,客戶日後否認借車、主張已轉借他人,或爭執損害金額時,車行的舉證壓力就會明顯增加。
因此,與其等到發生事故後再補資料,不如從現在開始建立固定版本的代步車借用契約與告知書。
Q3:客戶說他只是抽電子煙或吃藥,不知道裡面有毒品,車行還能求償嗎?
客戶是否知道自己施用或使用的物品含有毒品成分,可能會影響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故意或辯護方向;但對車行求償來說,重點通常會放在客戶是否有合法、安全使用車輛,以及他的行為是否導致車輛被扣牌或產生損害。
如果客戶在使用代步車期間,因涉嫌施用毒品、使用含有毒品成分的煙彈,或使用其他影響駕駛能力的藥物,導致車輛遭移置保管、牌照吊扣或產生費用,車行仍可主張客戶違反安全使用車輛的義務。
尤其在代步車借用契約中,若已清楚約定不得於酒後、施用毒品、使用影響駕駛能力之藥物後駕駛,車行日後求償時,會更容易說明客戶違反約定的責任。
Q4:代步車是免費借給客戶,不是出租,車行是不是比較沒有責任?
很多車行會認為,代步車只是免費借給客戶使用,不是正式出租,所以風險應該比較低。但從扣牌風險來看,重點通常不是車行有沒有收租金,而是車輛是否被實際用於酒駕、毒駕或拒測。
只要車輛登記在車行名下,且因客戶涉嫌毒駕或其他重大違規行為遭處理,車行仍可能面臨車輛移置、扣牌及後續行政程序問題。免費借用與租賃契約在法律性質上可能不同,但都不會讓車行自動免除所有風險。
因此,對車行而言,最重要的不是「有沒有收費」,而是有沒有確認借用人、有沒有書面契約、有沒有告知違法風險,以及有沒有留下交車與還車紀錄。
結語|代步車管理,不能只靠信任
車行提供代步車,本意是為了服務客戶,讓客戶在車輛維修期間仍能維持基本交通需求;但只要車輛離開車行,後續如何使用就不再完全由車行掌握。若代步車因客戶涉嫌毒駕、酒駕或拒測而遭處理,車行可能同時面臨牌照遭吊扣、車輛閒置、客戶爭議與求償困難。
因此,代步車不是不能借,而是要借得有制度、有紀錄,也有風險控管。車行應在出借前確認借用人身分與駕照,交車時簽署借用契約與告知書;若不幸發生扣牌爭議,也應立即保存證據,並評估行政救濟與民事求償的可行性。
⚖️【証信法律事務所】長期協助處理交通裁決、毒駕酒駕、行政救濟、契約審閱及民事求償等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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